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结合2023年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,编制发布本报告,内容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3年,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365体育投注,365备用网址: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关切,多措并举、精准发力,不断创新工作机制,完善载体平台建设,提升政策解读质效,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防风险、促落实、优服务等作用,切实打造“阳光人社”。
1.主动公开方面。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机制。调整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》,202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主动公开文件,全部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公开力度,发布“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地图”,可自动跳转到相应城市政策页;推出“助你就业”栏目,采取一事一问方式进行精准解答,切实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。深化社会保险信息公开,每季度公开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情况,开展“社会保险精准扩面”系列宣传活动,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大数据精准识别“点对点”推送信息。三是提高政策解读质效。建成“1+3+N”政策解读框架,实现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、同步审签和同步部署,打造“人社剧场”“漫话人社”“人社政策一点通”“人社零距离”等栏目,开展“人社政策直播面对面”“周四在线”等活动,采取喜闻乐见、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,打通政策宣传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2.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,编印修订《政务公开工作手册》,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,制定可予提供、内部事务、过程性信息等15种申请答复模板,梳理15类败诉案例,以案促学,有效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。202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件,全部在规定期限内答复。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数3件,行政复议败诉案件0件;行政诉讼总数11件,行政诉讼败诉案件0件。
3.政府信息管理方面。一是强化文件制发源头审查。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纳入“发文管理”必填项,贯穿公文制发全流程,非主动公开文件必须明确相应理由。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审查制度。按照“先审查、后公开”的保密审查原则,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,切实做到“涉密信息不上网、上网信息不涉密”。坚持网站检查常态化,高效办理“我为政府网站找错”网民留言。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。梳理2016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,逐条列明文号、成文日期及有效性等,及时公开近三年的文件清理结果。
4.平台建设方面。一是设立“政务公开服务专区”。设置“政务公开引导员”,提供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;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机,实现社保缴纳政策咨询、社保卡自主补发一机通办。二是积极发挥新媒体宣传效能。在“山东人社”微信公众号开设“走进人社”专栏,设立“办事服务”专栏,打造“指尖上的网上政府”。截至目前,“山东人社”官方微信关注数达42万人,年发微信1200多条。三是发挥12333咨询服务作用。开通7*24小时人工服务,实行“首问负责,一口受理;分类处置,统一回复”,2023年以来,全省服务总量达1465万个,回复率达100%。
5.互动交流方面。一是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。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,定期邀请利益第三方、专家学者等列席厅长办公会议并参与决策。邀请企业、省属高校、科研院所等多领域专家开展政策评估,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考。2023年重大政策全部开展了意见征集,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。二是优化互动交流平台。在厅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显要位置,设置政策咨询台,把政策搬到“网上”、放到“掌上”;相继开通智能语音机器人服务、网站智能机器人服务等,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提供智能咨询服务。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,提高政务舆情监测能力,积极回应群众关切。三是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。严格落实“对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权益、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,原则上应全文公开”要求,主动公开答复意见98件。
6.监督保障方面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充分发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,专题研究重点工作并解决难点问题;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,压实公开责任。二是完善工作机制。制定发布《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,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,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,全面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。三是强化工作培训。将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纳入2023年度干部思维能力提升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,举办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暨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,全面提升全省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制发件数 | 本年废止件数 |